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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生物医药产业公共平台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广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快IAB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穗开管办〔2017〕77号,以下简称IAB实施意见)于2023年1月9日到期,为有序做好政策有效期内兑现相关工作,根据《生物医药产业公共平台备案及认定工作指南(2022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网址:http://kxjs.hp.gov.cn/online/biologicalMedicineGuide),现组织开展生物医药产业公共平台(以下简称公共平台)认定工作。有关要求及时间节点安排如下:

  一、认定申请流程

  登陆广州开发区科技创新业务一体化服务网(网址:http://kxjs.hp.gov.cn/home,使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入“在线申报—生物医药—生物医药产业公共平台—认定申请”,按照要求完整填报资料。所有要求上传系统的申请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在系统中填写认定表并在提交后导出打印(如遇到网上申报系统问题,请联系:邓工,13076789700)。

  完成网上申报后,将申请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九份,加盖公章,送交黄埔区科学技术局科技产业科。

  二、认定申请材料截止时间及受理地点

  (一)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

  网上认定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纸质认定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二)纸质材料受理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科技产业科(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107A室),联系电话:31711557、82111943。

  三、有关要求

  (一)本次为IAB实施意见政策执行期内最后一次认定,逾期未提交视为放弃认定,我局将不再受理。

  (二)申请材料中涉及金额,如公共平台实际投入建设经费、公共平台对外提供服务获得相应的服务收入,均以不含税金额计。

  (三)公共平台应在IAB实施意见政策有效期内(即2018年1月10日-2023年1月9日)完成建设,属于符合《药品生产管理质量规范》(GMP)要求的药物中试平台、有特殊专业要求的药物/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或通过《药品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GLP)认证的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平台的,还应取得相应GMP、GCP或GLP相关资质;并且须达到对外提供服务指标要求。

  (四)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纸质材料的,无需重复提交。

  四、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科技产业科。

  开发区生物医药企业工作QQ群:814054759。请申报企业加入QQ工作群,进行业务交流和咨询。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