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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

惠州市科技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惠州市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的通知》,现面向上年度未进入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组织开展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工作。

一、入库条件

(一)在惠州市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独立法人企业。

(二)从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培育入库资金奖补。

(三)拟于2024年申报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注意事项

(一)企业于2024年4月21日24时前登录惠州市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xm.gdstc.gd.gov.cn/hz/login/)进行注册,填报提交《惠州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申请表》,并在附件模块上传申请表的签字盖章扫描件,逾期提交无效。

(二)2023年已申报培育入库但未申报高企或未获高企认定市级推荐的企业,可重新参与2024年高企培育入库项目申报。已于2023年底第一批次入库的企业请勿重复申报。

(三)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做好形式审查并于4月26日前完成网上推荐。

三、奖补方式

完成市级培育入库的企业,在2024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获得市科技局推荐的,每家给予5万元奖补。

四、附件清单如下:

1、营业执照;

2、知识产权证书及最近一年缴费凭证;

3、近2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体现营业收入、研发费用的附表);

4、近两年的研发费用辅助明细账;

5、上一年度企业1、3、9、12月扣缴个人所得税汇总报告表或社会保险费分险种申报汇总表;

6、上一年度科技人员名单;

7、高新技术产品检测报告

8、上一年度高新技术产品销售发票;

9、研发组织管理制度;

10、研发投入核算制度;

11、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

12、科技人员培养进修制度;

13、职工技能培训制度;

14、优秀人才引进制度;

15、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

16、设有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的佐证材料。

关于高新技术产品检测报告”:

对于高新技术产品的技术指标,软件产品/系统建议提供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佐证。检测报告应该对标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出具,能体现产品多个维度的技术参数指标,能突出产品具有对比优势的性能指标。报告出具的时间应该尽量在近期,要充分以数据说话,才能在评审中充分证明申报产品的先进性。

检测报告

依据国家标准GB/T25000.51-2016《系统与软件工程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对送检产品的功能性和产品化程度进行符合性测试。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是取得国家软件产业在税收方面享受减免的优惠政策的材料之一,对软件产品进行检测并具相应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目前主要应用于《软件产品登记退税》、《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退税》、《高新技术产品认定》、《软件产品鉴定》、《软件企业鉴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及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