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腾创技术服务有限公司_腾创实验室-软件测试报告-信息化项目验收测试-软件产品登记测试-软件安全测试报告-第三方软件测试机构

申报中 | 2023年广州市轨道交通领域自主化创新产品申报评定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广州市轨道交通领域自主化创新产品申报评定的通知》,开展2023年广州市轨道交通领域自主化创新产品申报评定工作。

  一、申报范围

  适应广州市轨道交通产业发展需要,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在关键技术、系统集成、新材料或新能源应用等方面有重大突破,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但处于市场推广初期的轨道交通领域装备产品,包括:城市(城际)轨道交通全产业链中的成套装备、整机设备及核心部件、控制系统、基础材料、软件系统(平台)等。

  二、申报条件

  符合《广州市轨道交通领域自主化创新产品评定及推广应用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关条件。其中:

  (1)专利应为已授权的发明专利,不得为新型实用专利和外观专利;

  (2)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装备产品的,所用专利应不存在重复使用的情况;

  (3)同一申报单位申报系列装备产品的,每个装备产品都应有较大突破创新。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含且不限于以下材料:

  (一)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复印件。

  (二)广州市轨道交通领域自主化创新产品评定申请表。

  (三)申报承诺书。

  (四)广州市轨道交通领域自主化创新产品申请评定报告书。

  (五)自主创新产品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状况有效证明文件,与申报产品直接对应的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以及发明专利内容与申报产品核心技术的关联性说明。

  (六)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机构或本行业公认权威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检测依据标准明确,报告内容完整)。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装备产品,须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装备产品,须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

  (七)具备资质的查新单位在2021年1月及之后出具的查新报告复印件,重点对主要创新点、关键功能和核心指标方面查新,以证明产品首创性和先进性。(查新结论明确,报告内容完整)

  (八)产品彩色照片。(包括整体外观、铭牌等)

  (九)其他能证明产品首创性和先进性的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含骑缝章),涉及外文的,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材料。

  四、申报时间

  此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日,逾期不予受理。

  Tips

  关于产品检验检测报告

  如申报单位产品为控制系统、软件系统(平台),产品检验检测报告建议提供省级或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作为佐证材料,即具有CNAS或CMA资质的第三方软件测评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

软件测试报告

  测试依据GB/T 25000.51-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科技项目验收测试结果对申报国家、省、市科技成果奖的技术鉴定依据、企业申请的《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医疗器械软件注册》、《科技项目验收》、《科技成果鉴定》、《自主创新产品认定》、《首版次软件产品评定》、《创新产品评价》、《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等提供的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为项目验收提供有力的证明。为软件企业全面度量产品质量并查找软件功能和性能缺陷,从而为软件企业技术成果提供证明,为软件产品市场拓展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