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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江西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通知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提升软件供给能力,推动软件产业发展,现省工信厅组织开展 2025年江西省首版次软件产品征集工作,相关要求如下:

二、征集范围(一)基础软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支撑软件、智能办公软件等。(二)工业软件。包括工业设计仿真、生产控制和检测、高端企业资源管理计划、建筑信息模型、工业 APP 等。(三)新兴领域软件。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AR'VR、区块链等平台软件。(四)信息安全软件。信息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工控安全、密码算法、数据安全、安全测试等。(五)重点行业应用软件。教育、医疗、金融、能源、交通、环保、电子政务、文化旅游、公共服务等。(六)嵌入式软件。

三、截至时间:2025年2月28日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推荐表和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至各县(市、区)、“三区”数据局、工信局。

注意:

该申报软件产品运行安全、性能质量可靠,经 CMA 或CNAS 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或通过省级及以上软件产品检测机构检测。

软件产品研发费用应在 100 万元(含)以上,且在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后的累计销售(服务)金额 50 万元(含)以上,首次销售发票开票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 日后的。

首版次软件产品常见申报材料汇总:

(一)申报单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

2.申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

3.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统计调查制度》要求,按时填报数据情况的证明材料。

4.申报单位上一年度审计报告(须带验证码)。

5.企业申报日在“信用中国”网站 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申报产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盖公章)

1.软件著作权证书、专利等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2.产品第三方检测报告,检测机构资质证明材料。

3.科技部或教育部认定的查新机构出具的产品查新报告,查新机构资质证明材料。查新报告出具时间应在2022年6月15日(不含)之后。

4.能披露产品研发投入、销售(服务)总金额、取得软件著作权之后的销售(服务)金额等相关数据的审计报告(须带验证码)。

5.申报产品获得软件著作权证书之后的全部销售(服务)合同、发票、进账单、记账凭证、有效销售(服务)发票清单(包含发票类型、付款方名称、收款方名称、开具内容、开具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按照同一合同对应发票、进账单、记账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的顺序依次循环编排。合同及发票应与软件著作权相关信息匹配,并能体现申报产品的销售(服务)金额等情况,不能呈现重要信息内容的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6.科技成果评价相关证明材料,评价机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7.产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证明材料。

8.被省部级及以上列为重点项目、示范项目的证明材料。

9.基于鲲鹏、龙芯、飞腾、麒麟、统信等国产软硬件生态体系的软件产品,需提供产品通过兼容性测试的相关证明材料。

10.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产品,提供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颁发的许可证明材料;属于国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提供强制性产品认证材料。

11.其他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