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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从强化梯度培育、激发创新活力、强化金融支持、深化数智化改造、促进融通发展、优化综合服务和强化组织保障七大方面提出25条主要行动及培育措施,为推动广州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明确方向和行动指南。
主要亮点
一是构建更完善的梯度培育体系。健全我市“小微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四级梯度培育体系,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最高150万元奖励。
二是以更大力度降低企业创新成本。对符合新品先试首用的装备产品按不超过单台(套)销售价格30%给予奖励;在原扶持技术改造政策基础上,对专精特新企业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额外奖励;对符合相关条件的增资扩产“小巨人”企业,额外再给予100万元奖补;对符合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政策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项目,按核定投入的50%给予最高150万元补助。
三是以更有效的措施促进集聚发展。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开展融资服务、供需对接等活动,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对获评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给予最高100万元奖励,对“专精特新园区”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四是提供更加全面的要素保障。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上予以倾斜,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出让土地、分割转让产业用房时,所考核的投资强度与税收贡献等标准可调低不超过30%,降低企业用地门槛。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级管理、核心技术人员优先纳入人才计划,在住房、就医、子女教育等方面做好属地保障。
主要内容
一、强化梯度培育
1. 健全培育体系。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壮大一批”的原则,健全“小微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对新认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150万元奖励。
2.实施全链条赋能。每年安排不超过500万元财政资金建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中心,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政策、管理、创新、人才、金融等方面精准辅导和服务。
3.加强重点培育。完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围绕“12218”现代化产业体系,每年遴选一批优质中小企业,为企业提供诊断服务,重点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种子企业成长为“小巨人”企业。
二、激发创新活力
4.支持技术创新。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牵头或参与创建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龙头企业联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共建中试平台,推动已建中试平台向中小企业开放,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优惠服务。
5.促进科技成果赋智。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赋智中小企业专项行动,编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产学研合作需求清单、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供给清单,定期举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对接活动。鼓励和引导市属高校先行先试,按照“先试点、后铺开”的方式,推进以先使用后付费形式把科技成果许可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使用。
6.加强知识产权培育,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打造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和竞争优势,将更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列入知识产权优势单位培育对象。
7.推动新品先试首用。对符合要求的首台(套)重点技术装备产品推广应用,同一家企业的同一个装备产品按不超过单台(套)销售价格的30%给予奖励。
8.加强标准品牌建设。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质性参与标准研制和标准化活动,按照《广州市质量发展与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政策条款给予资金补助。
三、强化金融支持
9.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基金、国有企业基金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广州各专业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协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对接。设立广州产业发展基金,充分发挥耐心资本的撬动效用,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帮助企业通过股权融资“做强做大”。
10. 深化精准信贷服务。充分发挥广州各专业融资服务平台作用,协助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对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开发“专精特新贷”特色产品。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推广“总对总”业务模式,批量化高效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1.完善保险保障机制。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需求购买短期出口信用保险,按照我市有关政策条款给予资金补助。打造“穗科保”系列产品,引导保险机构丰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的保险产品供给。
四、深化数智化改造
12.加快实施技术改造。支持技术改造,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获省、市技术改造事后奖励支持的项目,市财政按照设备购置额的2%对该企业予以额外奖励,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鼓励实施“小技改”不停步,对工业企业实施的新设备购置额150-500万元的技术改造项目,按新设备购置额不超过15%的比例予以事后奖励。
鼓励增资扩产,对经复核通过且在2025—2027年实施增资扩产制造业项目累计固定资产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每家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13.推动人工智能应用。探索通过算力券等形式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使用模型、算力等成本予以补贴,降低企业“用算、用模、用数”成本。
14.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在国家级、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期间,对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核定投入的50%给予补助,最高累计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五、促进融通发展
15.引导企业集聚发展,对获认定的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每个给予最高奖励100万元。每年遴选一批市级“专精特新园区”,并对每家园区运营主体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
16.构建融通发展生态。每年安排不超过100万元,围绕技术研发、项目互动、产品配套、订单采购、场景开放、人才共享共用、供应链金融等领域开展融资服务、供需对接等活动,构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生态。
六、优化综合服务
17.加强权益保障。引导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合规经营,逐步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包容监管库”等,并择优纳入重点行业白名单企业。
18.加强用地用房保障。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上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出让土地、分割转让产业用房时,所考核的投资强度与税收贡献等标准可调低不超过30%。鼓励各区政府筹建产业保障房并优先租赁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19.加强人才保障。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级管理、核心技术人员优先纳入人才计划,在住房、就医、子女教育等方面做好属地保障。加强校企对接,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范围。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重点企业用工保障范围。推动具备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试点开展高级职称自主评审。
20.支持企业出海。鼓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积极参展,拓展多元化国际市场。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为海关高级认证企业(AEO),享受便利措施。
21.鼓励绿色化发展。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及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称号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给予50万元奖励。
22.加强出行保障。对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施单个企业每年2辆的非广州市籍小客车(车辆所有人为企业)“高峰限行”通行保障。
七、强化组织保障
23.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广州市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和组织协调作用,建立健全横向部门协同、上下市区联动的培育发展工作体系和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
24.健全服务机制。依托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赋能中心,汇聚整合政务、市场等各类服务资源,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鼓励各区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出台相关配套扶持政策。
25.注重示范引导。强化政策的宣贯解读与舆论引导工作,提升政策知晓度。加强创新创优典型案例推广,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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