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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经信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创新浙江,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部署,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根据《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现开展2025年度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按国内首版次软件产品和省内首版次软件产品选择其中一档进行申报,其中,申报国内首版次软件产品在符合申报省内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基本条件基础上,还应满足申报要求(三)的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在浙江省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三年未纳入企业失信名单,未出现债务违约,未发生重大产品服务质量事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等损害消费者和利益相关者权益的风险事件;
3.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法人治理结构完善,拥有较为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较为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效的创新激励机制,所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显著或具有较强发展潜力;
4.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的生产经营场所、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和人才支撑。
(二)省内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条件:
1.申报的软件产品应同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产品类别属于《2025年度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指导目录》范围(详见附件1),重点支持基础软件、工业软件等类别,及工业操作系统、集成电路设计软件、人工智能新兴软件等方向;
2)该项软件产品具备自主知识产权,获得软件著作权(2023年6月30日以来获得软件著作权,申报单位须为著作权人第一作者;如果属于共有,则须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的证明);
3)该项软件产品为首次正式发布并进行销售,具有良好市场推广应用前景;
4)该项软件产品功能、性能等指标应通过具有CNAS和CMA资质(须包含软件产品类检测能力)认证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
5)该项软件产品研发投入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2.符合以下条件的软件产品可优先认定:
1)基于国产软硬件生态系统的软件产品;
2)该项软件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具有技术领先优势或者打破市场垄断,填补国内空白;
3)该项软件产品拥有相关专利或在研发过程中推动了有关标准制定。
(三)国内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条件:
申报国内首版次软件产品除应满足省内首版次软件产品的基本条件外,须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或两项以上条件:
1.该项软件产品功能或性能有重大突破,处于国内领先或国内先进地位;
2.该项软件产品解决国外同类产品“卡脖子”技术难题,有效实现国产化替代,填补国内空白;
3.该项软件产品取得相关省级或国家科学技术奖;
4.该项软件产品入围相关国家级课题;
5.该项软件产品基于国产信息技术路线开发或适配国产软硬件;
6.该项软件产品拥有已授权的相关发明专利;
7.该项软件产品在研发过程中,参与了有关行业或国家标准的制定。
(四)存在如下情形的不予认定:
1.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导向,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和淘汰类的;
2.节能降耗、污染排放和资源节约指标未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碳排放强度未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的;
3.质量不稳定或出现质量问题在用户中造成较大影响的;
4.产品系列版本已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的。
二、申报程序
(一)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首台(套)提升工程数字化集成系统”(网址:https://zj87.jxt.zj.gov.cn/zj87-hqzc/index.html#/enterprise,通过“按应用”搜索寻找)于2025年10月31日前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担主体责任。
(二)地方审核。各设区市经信部门汇总本地区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完备性进行审核,于2025年11月7日前向省经信厅行文推荐,随文报送项目汇总表(通过系统导出),同时通过网上平台上传推荐函及项目汇总表PDF盖章扫描件省属企业集团本级直接报送省经信厅,并将申报材料抄送所在设区市经信局。
(三)综合评议。省经信厅组织专家对各地推荐的首版次软件产品材料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认定档次,并对名单进行公示。
(四)结果发布。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申报产品,省经信厅发布2025年度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结果。
三、政策支持
(一)经认定的国内、省内首版次软件产品将纳入《浙江省首台(套)产品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并可享受首版次软件产品保险补偿等推广应用政策,时间不超过3年。
(二)根据《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各地可根据工作实际开展当地首版次软件认定工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安排财政资金对经认定的各级首版次软件产品予以支持。
四、其它事项
(一)每个申报单位仅限择优申报一项软件产品参加认定。申报产品名称须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中的软件名称一致。
(二)浙江省首台(套)软件工程化攻关重点项目通过验收、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地应优先推荐。
(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进行申报,对于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首版次软件产品证书的单位,经调查属实的,由省经信厅撤销其首版次软件产品认定,相关部门收回奖补资金。
(四)各设区市经信局、省属企业集团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的核查,本着好中选优的原则向省经信厅推荐首版次软件产品。
联系人:
尹禹琦0571-87056455
喻 晓0571-81029666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
2025年度浙江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指导目录
序号 | 产品名称 | 主要类型 | ||
一、基础软件 | ||||
1 | 操作系统 | 桌面操作系统、服务器操作系统、网络操作系统、云操作系统、物联网(车联网)操作系统、 安全操作系统等。 | ||
2 | 数据库 | 关系型数据库、键值存储数据库、列存储数据库、面向文档数据库、图形数据库、实时数据库、内存数据库等。 | ||
3 | 中间件 | 终端仿真/屏幕转换中间件、数据访问中间件、远程过程调用中间件、消息中间件、交易中间件、对象中间件等。 | ||
4 | 通用办公软件 | 满足办公需要的文字处理、电子表格、演示文稿等桌面办公系统,包括版式软件、流式软件等。 | ||
5 | 开发支撑软件 | 虚拟测试软件和软件开发、编译、图形图像处理及企业研发、设计中的通用工具软件。 | ||
二、工业软件 | ||||
1 | 工业操作系统 | 工业嵌入式操作系统,以及可编程控制器(PLC)、分散控制系统(DCS)、数据采集与监视控制系统(SCADA)、安全仪表系统(SIS)等的工业控制单元。 | ||
2 | 研发设计类工业软件 | 虚拟仿真系统、电子设计自动化(EDA)、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计算机辅助工程(CAE)、计算机辅助制造(CAM)、计算机辅助工艺规划(CAPP)、产品数据管理(PDM)软件。 | ||
3 | 生产控制类工业软件 | 工业控制系统、制造执行系统(MES)、制造运行管理(MOM)、调度优化系统(ORION)、先进控制系统(APC)等。 | ||
4 | 业务管理类工业软件 | 应用于工业领域的企业资源计划(ERP)、供应链管理(SCM)、客户关系管理(CRM)、人力资源管理(HRM)、企业资产管理(EAM)、产品生命周期管理(PLM)、运营综合保障管理(MRO)软件。 | ||
三、嵌入式软件 | ||||
通信设备、汽车电子、交通监控设备、电子测量仪器、装备自动控制系统、生物医疗设备嵌入式系统、可穿戴智能装备嵌入式系统、服务类机器人控制系统、无人机控制与机载系统、其它嵌入式软件。 | ||||
四、新兴技术软件(含平台软件) | ||||
1 | 大数据 | 分布式计算、数据分析挖掘、可视化、数据采集清洗、联邦学习、隐私计算等大数据软件。 | ||
2 | 云计算 | 大型公有云 IaaS、PaaS、SaaS服务软件、云管理软件、虚拟化软件、云原生技术软件。 | ||
3 | 区块链 | 区块链底层技术平台、区块链服务平台。 | ||
4 | 工业互联网 | 工业互联网平台软件、数字孪生软件。 | ||
5 | 人工智能 | 人机交互、通用算法软件、基础算法库、工具链、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框架等人工智能软件。 | ||
6 | 物联网 (车联网) | 物联网(车联网)平台软件。 | ||
五、信息安全软件 | ||||
信息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密码算法、数据安全、工控安全、安全测试、可信计算、隐私保护等方面的软件。 | ||||
六、信创软件 | ||||
基于国产信息技术路线开发,面向党政机关、金融、能源、制造、交通、建筑、广电等重点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创新软件。 | ||||
注:如产品基于开源软件,可在申报时注明。
附件2
首版次软件产品申报材料清单
(一)申报单位相关材料(PDF版):
1.营业执照;
2.上一年度审计报告;
3.承诺书;
(二)产品相关材料(PDF版):
1.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如果属于共有,须提供共有权利人同意申请的证明);
2.近两年申报软件产品的主要销售合同及发票;
3.软件产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须附检测机构有效的CMA和CNAS资质及对应的软件产品类检测能力范围证明);
4.针对申报产品研发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如报告的项目名称与申报产品不完全一致的,须在报告中单独说明归集到该申报产品的费用;原则上研发费用的研发周期截止时间不应晚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获得时间)。
(三)国产生态参与情况相关材料(PDF版):
申报产品基于国产信息应用创新技术路线的系统开发、迁移适配、集成服务和运维保障等方面的参与情况相关证明材料(如软件产品与信创技术路线相适配,须提供通过相关机构适配性测试的证明材料)。
(四)相关专利等其它证明材料(PDF版):
申报产品获得的专利证书、科技奖项证书、参与制定的标准文件、入围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示范试点项目等体现产品先进性的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3
承诺书
企业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软件产品名称及版本号 | 所属领域 | □基础软件 □工业软件 □嵌入式软件 □新兴技术软件 □信息安全软件□信创软件 | |||
企业所在地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申报企业承诺: | |||||
1.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行为; | |||||
2.申报的所有材料均依据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据实提供; | |||||
3.不存在《浙江省制造业首台(套)提升工程工作指南(试行)》第十七条1-3中的情形; | |||||
4.如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承担相关责任,同意有关主管部门将相关失信信息记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严重失信的,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 | |||||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章)
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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