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社发领域项目“补肾益智方治疗老年性痴呆的新药开发工艺及药效学研究”“中医经络调理创新治疗高血压疗效研究与应用推广”“海南地区基于ctDNA检测的乳腺癌新辅助化疗预测模型的研究”“三亚西南沿海金丝燕种群恢复与燕窝研发”“维甲酸相关孤儿受体α(ROR-α)在头颈部鳞癌侵袭转移过程中的作用及其机制”“海南民俗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关键技术研究”等6个项目验收结果为“验收不通过”。

根据《海南省财政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8)》第四十八条第五款规定:“验收不通过或省科技厅强制终止的项目,省科技厅将对相关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由省科技厅对项目进行经费清算,财政经费结余部分和使用不合理经费按原渠道退回财政;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专指项目承担单位为企业法人的)、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承担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资格;对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经研究,决定给予如下处理:

取消“补肾益智方治疗老年性痴呆的新药开发工艺及药效学研究”“中医经络调理创新治疗高血压疗效研究与应用推广”“海南地区基于ctDNA检测的乳腺癌新辅助化疗预测模型的研究”“三亚西南沿海金丝燕种群恢复与燕窝研发”等4个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承担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资格,取消“维甲酸相关孤儿受体α(ROR-α)在头颈部鳞癌侵袭转移过程中的作用及其机制”“海南民俗特色旅游商品开发关键技术研究”等2个项目负责人三年内承担省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资格,收回项目结余经费和不合理经费。

附件:海南省重点研发计划(社会发展领域)验收不通过项目处理结果清单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刘建勋,联系方式:6629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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